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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陕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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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8: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陕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兴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陕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鉴于国内本土疫情局部反弹的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管控措施,巩固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的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6月13日零时后,所有从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等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须向所在镇办、派出所、社区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6月13日零时前,从上述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未满14天的,一律执行居家隔离,进行自我健康检测至14天期满。二、上述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镇办、社区、村组报告,及时联系市卫健局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三、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的,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广大市民群众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拟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情况的,要及时向所在镇办、派出所、社区、村组报告。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监督举报,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镇办、社区(村组)反映情况。五、今后,国内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兴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29-38820338(综合协调组)029-38820335(疫情防控组)029-38820336(社区防控组)兴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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