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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兴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网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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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公告]兴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网报说明

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采取网上登记报名方式入学,有意愿就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按照兴平户籍常住人口或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在兴平市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审核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审并领取报名条。一、资格审查1、意愿到兴平市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向欲就读学校提交资料进行初步登记审查,兴平市教育局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网上报名条。2、意愿到咸阳其他县区民办学校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兴平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网上报名条。3、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6月20日至6月25日在兴平市教育局对面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兴平市县门街东路),具体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二、领报名条兴平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的,同时在《兴平市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告知书》上签字,现场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三、网上报名7月6日-10日凭报名条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http://jyj.xianyang.gov.cn/)进入“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具体详见咸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咸阳市2021年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招生人数”。四、资审材料1、兴平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兴平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均在兴平市(2021年6月20日前迁入,不含6月20日),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兴平市内有已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本;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外地来兴平投资、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居住证明: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日期截止2021年6月20日,不含6月20日);②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务工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就业证明(兴平辖区用工单位的劳务合同书或者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镇、办开具的外地就读流出证明;⑤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并存留复印件。图片来源:兴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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