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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兴平市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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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地资讯]兴平市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

兴平市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广大市民朋友:根据国家、省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为持续巩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从10月16日起,兴平市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即新冠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种对象:对18岁及以上已接种中生北京生物、北京科兴中维、兰州生物、深圳康泰灭活疫苗(两剂次),且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11月底前,对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有意愿接种群众实施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二、接种原则: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次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二、接种时间:自10月16日开始即可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门诊进行预约接种(具体见附表)。三、接种须知1、接种前,广大市民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2、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到辖区接种点接种第三剂次,已在外地接种完第二剂次的人员需要提供第二剂次的接种凭证(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并按照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询问。3、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异常反应,要及时报告就医。接种疫苗后,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发展,新冠病毒加速变异传播,疫情输入我市的风险仍然较高。开展加强免疫,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兴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10月15日u91m9a1MXDa3x3kA.jpg(64.84 KB, 下载次数: 420)下载附件保存到相册2021-10-16 09:07 上传来源:微视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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